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取消个人和单位申请区域指标的资格条件和数量限制。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浙A号牌”小客车或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小客车,在完成转让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可申请更新指标。参加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累计达到48次及以上,且符合本市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久摇不中”类其他指标。取消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1万元的保留价,其他竞价规则不变。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8月2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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