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对于总结近年来传染病防治经验和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传染病防治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9月10日,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本次修改有哪些亮点?人民网采访权威专家进行解读。
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人民网梳理发现,根据各方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有如下重点:拟完善传染病的分类;完善监测、报告和预警规定;完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严格限定有关措施的适用条件;做好与有关法律规定的衔接等。
完善传染病的分类有何意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呼吸与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医师李侗曾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在日常工作中,除了报告法定传染病外,还会报告一些未纳入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灵活增加其他新发和再发传染病,并根据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他介绍说,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变化、经济全球化等综合因素影响,我国乃至全球都面临着来自传染病的新挑战。比如,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猴痘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面对这些挑战,需要提前做好日常准备,不断增强传染病管理措施的灵活性。特别是对新发突发不明原因的疾病要加强研判,从法律上、制度上作出更加科学的安排。
对此,草案二审稿完善传染病的分类,将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明确为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并进一步完善疫情控制措施,将采取紧急措施的条件限定为“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
针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和重点传染病,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国家疾控局局长王贺胜介绍,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方面,目前我国所有省级和90%的市级疾控中心具备核酸检测和病毒分离能力,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今年年底将达到25支,基层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实现市、县全覆盖。
为什么草案提出完善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实施程序?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治疗,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治疗患者,同时是保护亲人和社会安全的方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对公民的权利影响较大。她指出,应急管理时期,不同于常态下的治理,需要集中和扩大政府公权力,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公共权力的扩大又可能会导致公权力行使的过度或任意。
对此,草案二审稿作出两方面修改完善实施程序:一是明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甲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的,应当书面告知诊断或者判定结果和依法应当采取的措施。二是明确有关人员对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相关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项修订吸纳了广泛的社会意见,切实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法律条文既具备高度的实践性,又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郑雪倩说。